瓮安县玉山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处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诚实守信的原则,我县玉山镇人民政府将一辆公务用车向社会公开处置,有意竞买者请实地查看,具体事宜如下: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中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与。
2.法律、行政法规对标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竞买人的资格审查及相关资质由竞卖人或委托人进行审查。
3.本次竞买标的无优先购买权。
二、竞买方式
电子网络竞价
三、车辆基本情况
序 号 | 车辆名称 | 车型 | 基本档案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元) |
1 | 贵J(略)A(略) | 索兰托KNAKU(略) | 详见评估表 | 0.5 | 0.1 | (略) |
该车辆设有保留价。
(略)年7月9日至(略)年7月(略)日(略):(略)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前,以自然人为申请人需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略)
(http:(略)
六、竞价时间:
(略)年7月(略)日上午(略)时(略)分。
七、网络竞价咨询电话:
账号注册咨询电话(略)-(略);软件系统使用咨询电话:(略)
八、竞价方式。竞价方式采取价高者得的原则,价款支付方式的期限一般在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支付。
九、拍卖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十、车辆展示时间、地点:
1.展示时间:(略)
2.展示地点:(略)
十一、本公告查询网址:(略)
十二、公告有效时间:(略)
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现状品质等以实际状况为准,竞买人需自行到现场勘察,自行确认方可报名。竞买人应仔细阅读“竞价公告”、“竞价须知”等竞价文件,务必至展示现场仔细查看拍卖车辆状况,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风险,如有疑问或需了解更多信息,应在拍卖前向拍卖人咨询了解,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车辆状况已全面知晓和接受,对“竞价公告”、“竞价须知”各项规定无异议。如因信息了解不充分而带来的风险或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车辆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交通违章罚款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补办机动车号牌、补办机动车行驶证、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购买车辆保险、车船使用税、检审费、欠费滞纳金、停车费等)具体费用需竞买人于竞价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只负责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买受人须在移交车辆后(略)日内对竞得车辆进行过户,过户完毕后方可退还保证金。
3.车辆竞价幅度(略)元/次。
十三、本公告的拍卖规则解释权归瓮安县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
瓮安县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
(略)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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