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财经大学委托,依据《上海财经大学学校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对上海财经大学就业管理系统2.0采用快速磋商方式发包。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一、 参加竞争的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
(1)供应商一般须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近三年(以投标(响应)截止日为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预算编号:(略)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具体项目内容、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构建学生就业一体化服务平台,提供生涯指导、求职招聘、实习实践等就业服务,涵盖企业招聘服务、学生动态展示,还为学校各部门及领导提供就业大数据分析等多维统计监测功能。
具体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采购属性:(略)
6、所属行业:(略)
7、服务地址:(略)
9、建设期:(略)
(略)、采购预算金额:(略)
(略)、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略)
三、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 时间:(略)
2、磋商文件售价:(略)
3、发售磋商文件地点:(略)
4、方式:(略)
说明:(略)
四、 磋商响应
1、响应文件份数:(略)
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略)
3、磋商时间:(略)
4、磋商地点:(略)
届时请参加磋商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磋商。
五、 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