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新智谷·企业总部经济中心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 宝鸡高新智谷·企业总部经济中心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招标人为宝鸡钛谷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略)
范围:(略)
((略)) 宝鸡高新智谷·企业总部经济中心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宝鸡高新智谷·企业总部经济中心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1.2申请人须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略)
1.3申请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可查询到,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即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具有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2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3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且均须为申请人的正式人员,须提供(略)年7月至今连续一年的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可查询到,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
3、财务要求:(略)
4、信誉要求:(略)
5、业绩要求:(略)
6、其他要求:(略)
7、联合体要求:(略)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略)
资格预审地点:(略)
评审办法:(略)
七、其他
1、本项目总投资(略).(略)万元;
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应与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相关信息)必须一致,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模式,采用不见面资格预审方式,各申请人须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5、各申请人必须在(略)年(略)月(略)日上午8:(略)
6、各申请人提前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学习中心-学习视频-企业”进行学习。如有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电话:(略)
7、附件:(略)
(招标人名称):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牵头单位: ;
联合体成员: ;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编制与递交、委托人授权、接收答疑、回复澄清、主张或放弃权利、签字盖章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等投标阶段与中标后实施阶段的全部事宜。
4.联合体各方将严格按照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履行合同。
5.联合体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均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
6.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招标人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所有成员。
(3)联合体各方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①甲公司权利义务:
②乙公司权利义务: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联合体内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自行协商,费用如何支付应在联合体协议中说明。
(6)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所有成员和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如联合体中标后,招标人每次付款前,须由联合体实施单位分别向招标人开具等额有效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票据。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收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分工原则:(略)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协议书送交招标人。
9.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略)、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联合体成员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注:(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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