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现代农业产业三产融合发展项目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郯城县现代农业产业三产融合发展项目配套工程,招标人郯城县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招标范围:(略)
2.4总投资:(略)
2.5计划工期:(略)
2.6标段划分:(略)
2.7质量要求:(略)
2.8 招标方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资质:(略)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4.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略)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及流程:(略)
5.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日期:(略)
5.2地点:(略)
5.3逾期未上传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递交方式:(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可以领取招标文件。根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略)〕3号)规定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投标保证金减免政策,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不需要提供保函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
6.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方式:(略)
6.3招标文件答疑时间:(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请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证书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在线电子签到,投标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如投标单位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视为自动放弃;各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略)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非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除外)。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3投标截止日期:(略)
7.4开标日期:(略)
7.5地点:(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电 话:(略)
(略)年7月(略)日
监管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