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略).(略)元,为街道办事处提供早、午餐包含:
1、服务费用构成包括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费及福利费、交通补助费、住宿补助费、加班费、服装费、管理费、办公费用、税费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目下全部义务所需的费用。除此以外,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低值消耗品,见服务需求(五)
3、食材,见服务需求(六)。
二、服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
履约服务期限:(略)
(二)采购人要求
1.食堂供餐要求:
中标人需按要求提供国家规定的工作日的早、午餐用餐服务,可在与甲、乙双方协商的前提下在甲方额外支付相关费用的基础上,负责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用餐保障。中标人提供的餐食服务需符合甲方标准,所提供菜谱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2.食堂人员要求:
厨师长 1名
要求:(略)
面点师1名
要求:(略)
水案1名
要求:(略)
其他各岗位人员类别及数量由中标单位自行配备,所有工作人员劳务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设定标准并承担且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所产生的劳资、矛盾以及工伤等事项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餐饮服务方式:
(1)经营模式:(略)
(2)采购人职责范围:(略)
(3)中标单位职责范围:(略)
(4)中标单位服务内容及要求:(略)
严禁中标人承接采购人委托之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不得将承包业务的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服务管理要求:(略)
(三)监管考核
1.采购人对中标单位有监管权,并根据考核办法支付服务费,支付方式为月支付。中标单位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日常和常规的业务考核,服从考核结果。
2.中标单位服务人员工资不能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人员配备需在采购人备案。
3.重大事项等需对采购人进行报告。如人员调整,事故报告等。
(四)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和伙食特点,提前组织人员进入项目现场,做好员工培训和相应准备工作,以保证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2.中标单位需加强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每年健康体检一次(费用由中标单位负担),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管理和服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中标单位服务人员出现任何意外伤病、死亡、失业等情况,一律由中标单位负责。
3.中标单位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自行处理各种劳务纠纷,若出现各种劳务纠纷中标单位应按其内部管理制度按流程处理,不得出现服务人员未通过中标单位直接与采购人沟通或交涉的情况,若中标单位违反管理制度出现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4.委托服务协议执行过程中,涉及区域最低工资待遇标准调整或物品物价波动等,所聘用服务人员工资应履行国家及地区的相关规定,中标单位应充分评估委托期人工和物价的变化带来的服务成本变化及承担变化后果,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不额外支付费用。
5.对于中标单位出现的各种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6.中标人一旦中标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报价,合同期内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其他费用。
7.合同履约期间,如因中标单位工作失误、管理不善、不细不实或其他非不可抗拒因素,而对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工作被动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行为,采购人将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包括补偿经济损失、追加罚款、终止合同等。
8.保证提供的厨师、服务人员技能高、政治可靠,确保食堂服务质量。
(五)低值消耗品目录(包含但不限于):(略)
(六)食品要求:(略)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 中标人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等有效证明。
附件 1:(略)
1、蔬菜类:(略)
2、新鲜肉类:(略)
3、鲜活水产类:(略)
4、鲜蛋类:(略)
5、水果类:(略)
6、配菜类:(略)
7、腌菜类:(略)
8、干杂类:(略)
9、豆制类:(略)
(略)、调料类:(略)
(略)、食用油:(略)
(略)、大米面粉:(略)
(略)、奶制品:(略)
(七)交货时间
提供配送品种、时间、供应量要及时、安全、准确无误。每天早6点(略)分之前将当日所需食材、物品安全无误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货品送到后,经甲方食堂质检员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对不合格的食品无条件退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八)价格要求
1、中标人供货时须向采购人提供所送食品的品名及价格清单。
2、签订合同后,每个月进行一次结算,价格不得高于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价格;若遇到该平台没有的品目,以甲方询价为标准,进行议价;综合考虑各种价格变动因素(如合理损耗、运输费等)制定采购价格。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但不得超出本次预算价。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投标供应商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文件、报名,参与投标。 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 号)的要求,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投标供应商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须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