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兹有我公司受瓮安县人民医院委托招标的“瓮安县人民医院新迁建设项目消防整改验收工程项目”,现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分办法,技术负责人职称:(略)
现更正为:(略)
本次更正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不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请各投标人以澄清公告更正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变更公告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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