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类别:(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采购内容:(略)
五、最高限价:(略)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扫描件。)
(二)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3年内在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四)投标人需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五)投标人应由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其中联合体主体须为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另一方须为依法成立的的税务师事务所。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格式见《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六)联合体主体会计师事务所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联合体成员税务师事务所须持有国家税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略)
(七)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所的授权书;会计师人数、从业人员、审计工作经验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的情况为准。以总所投标的,会计师人数、从业人员、审计工作经验等相应情况以总所与实施具体业务分所情况为准。(分支机构须提供:(略)
(八)投标人或所属总所已向财政行业管理系统或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备案系统进行备案。(自行提供证明材料,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即可)
(九)投标人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资格。(自行提供证明材料,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即可)
(十)投标人或其所属总所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略)年度综合评价前(略)家会计师事务所。(自行提供证明材料,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即可)
七、公告开始时间:(略)
八、公告结束时间:(略)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十、其他
(一)项目地点:(略)
(二)资金来源:(略)
(三)服务时间:(略)
备注:(略)
因中期复核意见与其他报告所审查的期间不同,8年服务期间内,中期复核意见与其他审计报告对应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年份 | 中期复核意见的期间 | 除中期复核意见以外的其他报告 | 备注 |
1 | 第1年 | (略)年1月至6月 (当年8月(略)日前出具) | (略)年度(1月至(略)月) ((略)年出具,具体按招文约定) | 1、此期间如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服务的,招标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属于招标人违约。 2、招标人每年有权根据需求决定是否终止服务,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属于招标人违约。 |
2 | 第2年 | (略)年1月至6月 (当年8月(略)日前出具) | (略)年度(1月至(略)月) ((略)年出具,具体按招文约定) |
3 | 第3年 | (略)年1月至6月 (当年8月(略)日前出具) | (略)年度(1月至(略)月) ((略)年出具,具体按招文约定) |
4 | 第4年 | (略)年1月至6月 (当年8月(略)日前出具) | (略)年度(1月至(略)月) ((略)年出具,具体按招文约定) |
5 | 第5年 | (略)年1月至6月 (当年8月(略)日前出具) | (略)年度(1月至(略)月) ((略)年出具,具体按招文约定) |
6 | 第6年 | (略)年1月至6月 (当年8月(略)日前出具) | (略)年度(1月至(略)月) ((略)年出具,具体按招文约定) |
7 | 第7年 | (略)年1月至6月 (当年8月(略)日前出具) | (略)年度(1月至(略)月) ((略)年出具,具体按招文约定) |
8 | 第8年 | (略)年1月至6月 (当年8月(略)日前出具) | (略)年度(1月至(略)月) ((略)年出具,具体按招文约定) |
(四)服务要求:(略)
(五)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1.登记时间:(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3.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采购平台(下简称“采购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采购平台网址:(略)
(2)现场咨询地点:(略)
(3)招标文件售价:(略)
4.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略)
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
(五)投标人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广州公共资源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略)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平台一概不接收。
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Edge,谷歌浏览器或(略)浏览器最新版本,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采购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采购平台。
6.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会
1.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踏勘活动。
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3.本项目不举行在线答疑。
(七)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略)
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略)
3.开标地点:(略)
(八)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公共资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略)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略)
番禺专栏门户网站(http:(略)
十一、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略)
咨询时间:(略)
十三、平台技术支持
如投标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采购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