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年新昌县政务应用系统集约运维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略) 年7 月(略) 日9:(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略)年新昌县政务应用系统集约运维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略)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略)
2. 地点:(略)
3. 方式:(略)
4. 售价:(略)
5.报名时所需上传资料:(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1. 开启时间:(略)
2.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继续报名。投标人如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后报名的,请自行登录相关网站查看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内容,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就上述内容做出书面通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方名称:(略)
采购方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略)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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