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略)号新华保险大厦(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采购范围:(略) | 无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由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得低于预算总额的(略)%,且该份额中由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略)%,投标人须符合以下任一情形:
1.投标人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或以上,以分包形式满足本项要求,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企业声明函及**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shenzhen.chinatax.gov.cn);
3)深圳市中正招标网(www.szzzt.com)。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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