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略)条规定;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业绩要求:(略) (3)项目经理资格:(略) (4)其他要求:(略) (5)财务运行稳定、资产状况良好(须提供(略)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件说明)。如果为新注册企业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登记(需提供查询截图)。 7、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所属行业:(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