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公告期内,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略) 2、本次出租标的位于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贺兰区文明路金裕CBD商务中心。 3、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1年,挂牌价格为1年租金底价。 4、承租方须亲自勘验,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现状为准;涉及承租方经营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承租方承租本项目后禁止经营、开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和行为,不可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5、承租方承租房产后,如需改变室内装饰、装修物,承租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相关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自建形成附着的装饰装修物在租赁期结束后归出租人所有,房产原有装饰装修物及承租方自建形成附着的装饰装修物承租方不得人为破坏。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各意向承租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承租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9、特别提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