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建设单位:(略)
3.建设地点:(略)
二、建设内容
本次工程主要对浑河辽中区段右岸堤防(略).(略)km,维修养护绕阳河区段左岸堤防7.(略)km。内容如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浑河右岸堤防维修养护工程
堤肩及堤坡除草6.(略)km,背水侧堤脚除草4.(略)km,堤坡清理乔木0.(略)km。修补堤顶砂石路面(略).(略)km,桩号K3+(略)-K(略)+(略)、K(略)+(略)-K(略)+(略)段坑洼处采用(略)cm厚山皮石找平后补铺3cm厚砂石路面,桩号K(略)+(略)-K(略)+(略)段补铺3cm厚砂石。宣传牌粉刷喷字(略)处,更换不锈钢背板3块。复位限高杆3座、限宽墩1座。毒饵站补充灭鼠药物。
2.绕阳河左岸堤防维修养护工程
修补堤顶碎石路面7.(略)km。复位限高杆1座、限宽墩2座。宣传牌粉刷喷字1处。设置毒饵站(包含灭杀药物)(略)个。
三、技术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施工图规定。
四、施工要求
1.施工现场要求:(略)
2.施工安全要求:(略)
3.施工档案要求:(略)
4.施工水、电费:(略)
五、工程材料、设备
1.承包方式:(略)
2.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材料、设备,需经采购人认可批准后方可采购和使用。投标时选用的材料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价格及涉及的其它费用均不做调整。
六、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略)
2.建设地点:(略)
3.付款方式:(略)
4.合同方式:(略)
5.质量标准:(略)
6.质保期:(略)
7.报价方式:(略)
8.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工程质量及材料检验试验、调试、验收、样品、水电费、采保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利润、规费、承包管理费、税金、冬雨季施工等各项因素和市场价格变动风险,依据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报价。
(2)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响应总价应包含完成项目所涉及的全部。
(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4)工程量清单中有关技术措施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技术措施进行报价,但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的技术措施项目和工程数量。
(5)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所列材料项目,供应商应按运到现场的价格填写单价,材料检验试验费包含在报价中。
9.结算方式:(略)
(略).违约责任:
(1)供应商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略)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采购人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应商支付逾期金额0.5%的违约金。
(略).验收:
验收标准:(略)
验收程序:(略)
验收报告:(略)
组织验收主体:(略)
七、图纸,另附
八、工程量清单,附后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本项目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略)分钟内进行报价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须自第二次报价时间开始后(略)分钟内,进行二次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进行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略)】(略)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