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略)-(略)年)》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京溪街道实际情况,拟公开比选京溪街道普惠托育园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场地:(略)
3、项目内容
按照广州市关于“一街(镇)一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圈建设要求,采取公建民营合作模式:(略)
4、服务周期
项目协议期为三年,具体服务周期以签署合同情况为准。
5、奖励补助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略)-(略)年)的通知》(穗府办〔(略)〕3号)和《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卫规字〔(略)〕4号)文件精神,对各类符合条件的普惠托育机构实施运营奖补,对街道新建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机构实施建设奖补,具体奖补金额及拨付流程以当年财政实际拨付及最新文件政策情况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比选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比选文件
1、获取时间:(略)
2、获取地点:(略)
3、获取要求:(略)
4、获取方式:(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的应答人;
(2)未按照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应答人。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略)
2、本公告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略)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比选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京溪街道办事处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