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竞争性比选项目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次)造价咨询服务,比选人为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采购内容:(略)
2.2.1学校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次)造价咨询清单及招标限价编制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项目清单的编制、招标限价的编制,接受与比选人委托的清单、招标限价审核单位核对,并负责出具签章齐全的清单及招标限价编制报告。
(2)审查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次)招标文件并出具签章齐全的审查意见(此项另按比选人要求的时间完成)。
(3)配合与本项目审核单位核对,并出具编制成果。
2.2.2学校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次)造价咨询清单及招标限价审核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项目清单的审核、招标限价的审核,与比选人委托的清单、招标限价编制单位核对,并负责出具签章齐全的清单及招标限价审核报告。
(2)审查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次)招标文件并出具签章齐全的审查意见(此项另按比选人要求的时间完成)。
(3)负责组织与本项目编制单位进行核对,出具签章齐全的审核成果。
2.3服务期限:(略)
2.4合同授予:(略)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次比选项目相适应,包含工程概预算编制或工程概预算审核或工程结算编制或工程结算审核或工程造价审计或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等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关范围。
3.2业绩要求:(略)
3.3主要人员要求:(略)
3.4信誉良好:(略)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均按无效报价处理。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的潜在竞选人,在比选申请截止日(略)年7月(略)日下午(略):(略)
5.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略)
5.2递交地址:(略)
5.3密封要求:(略)
5.4比选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比选预备会。
6.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电话:(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