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略)年7月(略)日(略):(略)
一、拍卖标的:(略)
标的物详情(仅供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
房屋基本情况:(略)
房屋现状情况:(略)
抵押权情况:(略)
本次拍卖仅对标的物权属部分及室内固定装修部分进行拍卖(如:(略)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略)
评估价:(略)
三、拍卖方式:(略)
四、竞买人条件:(略)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品展示时间与方式:(略)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略)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税费及因网络司法拍卖形成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七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尚欠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相关税率如下,仅供参考,实际以相关部门为准:
1、存量房(商品住房)
⑴、增值税及附加:(略)
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以不含税价位计税依据。同时,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5%、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应纳税额减半征收。
⑵、个人所得税:(略)
⑶契税:(略)
因各地税率、税费问题可能存在差异,该公告税率、税费仅供参考,具体税率、税费请到税务部门询问,最终以办理过户时税务部门答复为准。
九、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一、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略)
十二、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5日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本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十四、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阿里巴巴)竞拍界面查询。
举报监督电话:(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
拍卖辅助公司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象州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