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略)年秋学期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采购需求:(略)
采购包 | 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包1 | 米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略) |
包2 | 食用油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略) |
包3 | 蛋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略) |
包4 | 冷鲜肉类(猪肉、牛肉、家禽家畜、水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略) |
包5 | 蔬菜类(含豆制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略) |
包6 | 调味品类(含干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略) |
包7 | 冷冻制品类(含速冻米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略) |
注:(略) 2.本项目共分为7个包,投标人须针对每1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将同一包拆分投标。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7个包的投标。 3.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进行投标时,投标文件必须按包分别编制并分别递交。 4.投标文件1正4副,盖章后的正本扫描件pdf格式1份(U盘) |
供货地点及就餐人数:(略)
合同履行时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情形(承诺制):
1.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方式:(略)((略)@qq.com)
3.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略)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略)
4.售价:(略)
5.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电子招标文件至各投标单位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截止时间:(略)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