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片区雨污水主管网系统中存量的混接点及Ⅲ级以上结构性缺陷整改(老城北片区、外港河以南片区、大里保障房片区、老城东片区)项目基坑监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概况:
东山片区雨污水主管网系统中存量的混接点及Ⅲ级以上结构性缺陷整改(老城北片区、外港河以南片区、大里保障房片区、老城东片区)项目基坑监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略)号9栋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7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合同估算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会计报表或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基坑监测单位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略)
3.2基坑监测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if !supportLists]七、[endif]其他补充事宜
7.1本工程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
7.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3本项目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发布公告。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以上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
7.4勘察现场:(略)
7.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原件扫描盖章件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