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山港公路养护所因工作需要,现就“中山市中山港养护所垃圾清运处理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市中山港公路养护所垃圾清运处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预算:(略)
(二)清运要求
1.按采购方通知时间进场清运。
2.供应商负责垃圾的装载、运输、处理全过程及安全责任。
3.必须严格遵守中山市有关垃圾清运处理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服务地点:(略)
(四)服务期限:(略)
三、报价规定
(一)报价单位要求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具备垃圾清运、转运等)。
(二)限价要求
垃圾清运处理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两佰元整(¥(略).(略))/吨。
(三)报价内容
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四)报价单格式:(略)
名称 | 单价(元/吨) | 备注 |
垃圾清运处理 | X | 按实际清运数量结算,最终结算价不超过预算总金额。 |
说明:
?报价文件必须清晰填写完整的报价单,单价栏填写具体价格(不得超过(略)元/吨),超过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
?报价文件密封袋外需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
?最终结算按实际清运吨数与所报单价的乘积计算。
四、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地点:(略)
递交方式:(略)
五、公告期限
本询价公告发布期限为连续5个工作日(自(略)年7月(略)日起)。
六、 成交服务单位确定
报价单位具备垃圾转运的营业范围,报价单位在约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拆标,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成交服务单位,报价出现相同时,通过抽签确定。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中山市中山港公路养护所
(略)年7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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