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明;
3.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谈判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时须提供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电光源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样品灯具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检测报告的封面必须带有CMA及CNAS标志、有电子版报告的二维码、内页附有样品照片及外形尺寸】,且报告中参数满足《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灯具的主要规格参数;
6.投标时须提供国家光伏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样品太阳能专用锂电池、太阳能光伏板产品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检测报告的封面必须带有CMA及CNAS标志、有电子版报告的二维码、内页附有样品照片及外形尺寸】,且报告中参数满足《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太阳能光伏板和太阳能专用锂电池的主要规格参数;
7.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8.询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5);
1.响应保证金:(略)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略)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略)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公司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