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安县五头镇政府后院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略)-(略)号凌宇商务三楼(略)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
1 | 1 | 新安县五头镇政府后院提升项目 | (略).(略) | (略).(略) | 是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略)
5.2标段划分:(略)
5.3工期:(略)
5.4质量要求:(略)
5.5安全目标:(略)
5.6扬尘防治目标:(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财购〔(略)〕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略)〕(略)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