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出租的范围以 黑龙江宸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宸评报字[(略)]第(略)号、黑宸评报字[(略)]第(略)号、黑宸评报字[(略)]第(略)号、黑宸评报字[(略)]第(略)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自然现状及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标的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安全状况等风险对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由出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3、首年租金交纳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进行结算,第二年起租金交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不包括市场摊区经营管理费用,其中经营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摊区水、电、市场管理人员工资、税收、管理费、清扫保洁等费用),承租方须在《香坊区市场摊区承包经营合同》签订(略)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年租金成交金额的(略)%作为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略)日内需向出租方缴纳成交金额的(略)%作为管理保证金,对违反市场摊区管理规定的扣除相应管理保证金。 4、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香坊区市场摊区承包经营合同》为准。 5、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进行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出租方确认,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6、标的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按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香坊区市场摊区承包经营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7、承租方在《香坊区市场摊区承包经营合同》期内不得转租。如因重大政策性原因或者上级部门对于出租方管理的市场有新要求的,出租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剩余租金。 8、标的市场摊区建设按照哈尔滨城市管理局《哈尔滨市街路市场摊区标准化建设指南》执行,日常考评监管按照《哈尔滨市街路市场摊区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9、横道街司徒街早夜市场所涉及的所有小区出入口及消防通道不能摆放摊位。按出租方要求街路市场摊区设置标准:(略) (略)、人员配置:(略) (略)、设施:(略) (略)、市场卫生管理:(略) (略)、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将所承租摊区作为市场使用,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倒卖摊位,不得对经营权进行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一切金融资产变现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行为,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期内擅自改变摊区实际经营区域移作他用,如承租方违反本条规定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略)、承租方对市场内的经营业户收取的摊位费应按现行标准执行(详询出租方展示联系人),不得以各种方式抬高摊位价格,正式运营后摊位费在公示板公示,不得跨年度收费。 (略)、承租方经营期间需遵照法律法规及街路市场摊区相关规定。不能达到街路市场摊区管理要求的,出租方可责令停业整顿,三次停业整顿后仍不能达到管理要求的,合同自动终止。参加该项目的企业视为同意上述要求。 (略)、承租方要积极配合出租方实施司徒街夜市升级改造计划(详询出租方展示联系人),并提供改造整体规划(具体包括夜市标识、亮化美化设施、及文旅创意点位等)承租方负责承担改造工作一切费用,出租方监督承租方改造流程,改造升级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承租方应在合同起始3个月内内完成不低于(略)万元、不超过(略)万元的升级改造计划。承包期限届满,承租方不再经营该市场摊区的,市场摊区所有设施及附属物(含承租方出资建造的各类建筑及设施等),均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擅自对市场摊区进行改造的,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略)、本次出租的市场有部分原承租方投入的设备设施,如承租方未能承租,新承租方可与原承租方协商相关设备、设施的交割使用并支付合理费用,在新承租方接收后继续对相关设施进行维护。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条件并已与出租方了解了相关情况。 (略)、由本项目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缴纳,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咨询确认。 (略)、本项目可线上申请电子保函并通过办理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显示缴纳成功以开具的电子保函为准,具体详情请见《电子保函办理指南》。保函无法转成交价款,成交后,请交齐全部成交价款。请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的意向方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注意各开函机构开函时间,以免因未成功开具保函,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电子保函办理指南》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政务服务栏目中下载。 (略)、相关及其他事宜,以承租与出租双方签订的《香坊区市场摊区承包经营合同》为准。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发布出租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