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环境安全,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局拟对《福州市马尾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略)版)进行修订。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略)
4.最高限价:(略)
5.面向的企业规模:(略)
6.采购需求:(略)
7.服务期限:(略)
8.质量要求:(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通报批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公司不予受理(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略)
6.具有但不限于,独立编制过县区级政府单位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且顺利通过专家评审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三、预案修编要求及投标文件说明
(一)预案修编要求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预案内容、预案评估等内容需符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
2.应急预案编制时,中标人需组织开展资料准备、调查方案制定、调查安排部署、实地调查、预案编制和修改、预案征求意见、预案评估论证、预案报批等内容。
3.中标人须独立对马尾区所有环境风险企业开展充分调查(包含但不限于环境风险物质、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设置的环境应急措施等等环境应急相关方面),标明全区环境风险企业的坐标点位。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进行情景分析,并在文本中予以体现。
(二)投标文件说明及编制要求
1.报价包括承担单位为履约发生的人工、交通、餐饮、住宿、调查、印刷、专家技术评估等费用和依法缴纳的税费等。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略)
4.报价单(包含细目及总价)。
5.供应商满足本询价公告第五条规定的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7.供应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略)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请投标单位于(略)年5月(略)日(略):(略)
2.开标时间:(略)
3.开标地点:(略)
4.本次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五、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简要说明:(略)
2.投标要求:(略)
六、联系方式和本次招标答疑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
(略)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