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安市人民政府(安政文〔(略)〕(略)号)文件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福安市下白石镇藟尾村前海域福安市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区块六用海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海基本情况
宗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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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区块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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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海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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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自然资海挂(略)-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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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海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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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下白石镇藟尾村前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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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海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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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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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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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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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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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养殖用海(拟建设木桩锚固结构的养殖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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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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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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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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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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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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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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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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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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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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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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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指标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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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海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应严格按照《福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的功能定位开展开放式养殖用海,不得擅自改变海域用途。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制定项目用海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管理。项目应服从国防建设与港口发展建设等需要。出让期内若因国防建设及航道通航安全需要收回海域使用权的,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退回相应部分的海域使用权,相应的海域使用金等相关费用一并退还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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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竞买人资格要求:(略)
2.其他要求:
(1)本次挂牌出让的海域为渔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建设以木桩锚固结构的养殖筏为主,竞得人应自取得海域使用权之日起一年内开发建设,如满二年未开发建设,由批准该海域使用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并公告注销。
(2)海域使用必须按宗海规划用途进行建设,严格按照《福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的功能定位开展开放式养殖用海,不得擅自改变海域用途。
(3)竞得人需在签订《福安市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略)日内缴清海域出让前期已发生的工作费用,并在签订《福安市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略)日内一次性缴清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含第一年度的海域使用金及溢价部分)。
(4)海域出让前期已发生的工作费用(含海域使用论证8.(略)万元、海域价格评估0.3万元)8.(略)万元由竞得人承担,并列入出让价款。
三、索取资料时间及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有关文件资料。有意竞买者可于(略)年5月8日至(略)年5月(略)日(略)时之前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安市棠兴路(略)号,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7楼)索取挂牌出让有关文件资料,并提交书面申请。
四、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止(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将于(略)年5月(略)日(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挂牌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保留底价,在限定时间内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其挂牌起始价及增价幅度如下:(略)
挂牌出让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自(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6月6日(略)时(正常工作时间),挂牌地点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安市棠兴路(略)号,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7楼)。
七、特别提示:
1.竞买人须在(略)年5月(略)日(略)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凭保证金入账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提出竞买申请,取得竞买资格方能参加挂牌活动,允许竞买人多次报价,但必须有一次有效报价;
2.保证金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3.其他事项详见挂牌须知,挂牌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公告同时在福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略)
九、联系方式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略)
联系地址:(略)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
联系地址:(略)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须按时将以上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
(略)年5月8日
福安市安自然资海挂(略)-6号宗海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经福安市人民政府(安政文〔(略)〕(略)号)文件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福安市下白石镇藟尾村前海域福安市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区块六用海海域使用权。
一、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福安市自然资源局,海域使用权出让依托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二、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海域的基本情况及用海指标要求
宗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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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区块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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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海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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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自然资海挂(略)-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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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海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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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下白石镇藟尾村前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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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海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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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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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海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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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宗海位置图和界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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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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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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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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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养殖用海(拟建设木桩锚固结构的养殖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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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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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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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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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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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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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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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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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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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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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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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指标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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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海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应严格按照《福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的功能定位开展开放式养殖用海,不得擅自改变海域用途。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制定项目用海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管理。项目应服从国防建设与港口发展建设等需要。出让期内若因国防建设及航道通航安全需要收回海域使用权的,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退回相应部分的海域使用权,相应的海域使用金等相关费用一并退还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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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1.竞买人资格要求:(略)
2.竞买人要求:
(1)本次挂牌出让的海域为渔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建设以木桩锚固结构的养殖筏为主,竞得人应自取得海域使用权之日起一年内开发建设,如满二年未开发建设,由批准该海域使用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并公告注销。
(2)海域使用必须按宗海规划用途进行建设,严格按照《福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的功能定位开展开放式养殖用海,不得擅自改变海域用途。
(3)竞得人需在签订《福安市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略)日内缴清海域出让前期已发生的工作费用,并在签订《福安市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略)日内一次性缴清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含第一年度的海域使用金及溢价部分)。
(4)海域出让前期已发生的工作费用(含海域使用论证8.(略)万元、海域价格评估0.3万元)8.(略)万元由竞得人承担,并列入出让价款。
五、竞买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有意竞买者可于(略)年5月8日至(略)年5月(略)日(略)时之前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安市棠兴路(略)号,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7楼)索取挂牌出让有关文件资料,具体包括:
1.福安市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福安市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3.福安市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样本);
4.福安市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人登记表(样本);
5.福安市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样本);
6.法人代表证明书(样本);
7.委托书(样本);
8.福安市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样本);
9.《福安市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略).挂牌出让海域宗海位置图和界址图复印件;
(略).其他相关文件。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经自行实地踏勘后,可于(略)年5月8日至(略)年5月(略)日(略)时之前,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安市棠兴路(略)号,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7楼)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竞买申请无效。
1.企业法人申请文件包括:
⑴竞买申请书;
⑵福安市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人登记表;
⑶公司营业执照及统一机构代码证原件、影印件;
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明原件、影印件;
⑸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竞买的,须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影印件;
⑹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凭证原件、影印件;
⑺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文件包括:
⑴竞买申请书;
⑵福安市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人登记表;
⑶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影印件;
⑷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凭证原件、影印件。
注:(略)
②竞买人提供的影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证明其与原件相符(提供原件核对)。
(三)资格审查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参加挂牌活动。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根据本《须知》要求,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有关资料且具备申请条件的,经出让人确认盖章后,即取得竞买资格,方可填写《福安市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参加报价竞买。已交纳竞买保证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原交纳账户,不计利息。
六、竞买保证金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前。本宗海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略)万元);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须按时将以上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所交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不接受代缴或现金交纳,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略)
七、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地点
1.挂牌时间为(略)日,具体如下:
⑴挂牌起止时间:(略)
⑵接受挂牌报价时间:(略)
2.挂牌地点:(略)
八、宗海挂牌起始价和增价幅度
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挂牌报价采用增价方式,出让人有权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本宗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陆拾壹万壹仟柒佰元(¥(略).(略)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贰万元(¥2万元)或2万元的整倍数。
九、挂牌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有关宗海的位置、面积、用途、出让年限、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海域交易地点挂牌公布。
(二)挂牌竞价
1.竞买人填写《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报价单按要求填写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和加盖印章。竞买人可多次报价,不接受电话、口头报价;
2.出让人收到《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后,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3.出让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挂牌主持人在(略)年6月6日(略)时主持确定挂牌截止。
2.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3.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⑴在挂牌出让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⑵在挂牌出让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起始价者除外;
⑶在挂牌出让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四)现场竞价
凡取得该宗海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⑴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⑵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⑶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⑷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报价,且该价格不低于起始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起始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加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出让结果公示
确定竞得人后,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略)日内,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中心网站、福安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挂牌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人或竞得人不按照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七)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在成交之日起(略)日内与出让人签订《福安市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缴清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逾期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竞买人的竞得资格,并没收定金。不能按时支付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略)日的,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足额支付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已交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可要求竞得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十、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以增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本次挂牌出让各宗海的起始价以及增价幅度详见本《须知》第八条。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加价幅度。
3.竞买人必须以填写出让人提供的《挂牌交易竞买报价单》的形式竞价,报价单送达挂牌出让受理窗口(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经工作人员登记、出让人盖章后,即视为承诺。竞买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撤回竞买报价单,否则,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处理。
4.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5.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⑴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⑵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报价单中有涂改或竞买人未签章的;
⑶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⑷授权他人代理的,但授权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⑸报价单中的报价低于起始价或最新报价的,或低于规定的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不是整数倍的;
⑹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登记发证
竞得人依照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清全部海域出让价款及海域出让准备期间已发生的工作费用8.(略)万元(含海域使用论证8.(略)万元、海域价格评估0.3万元)后,持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缴付凭证以及海域使用论证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福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发证手续,必要时与出让人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补充协议。
十二、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咨询,出让人将于挂牌活动开始日前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答疑内容。申请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宗海。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海域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同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出让人如认为需要对本次公告等相关文件(包括答疑内容)作出修改或补充时,将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与答疑内容一并公布,不作另行通知。发出的答疑修改、补充公告或通知,与本次公告等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如后者与前者不一致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竞得价款以人民币支付,挂牌成交后,海域使用金按规定缴纳。
(四)出让价款和其他应付款项说明
本次挂牌出让宗海成交价由海域使用金(含溢价)和海域出让前期已发生的工作费用组成,海域使用金(含溢价)需由竞得人在签订《福安市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略)日内一次性缴清,除海域使用金(含溢价)外,应由竞得人承担的其他费用按下列情况处理:
海域出让前期已发生的工作费用8.(略)万元(含海域使用论证8.(略)万元、海域价格评估0.3万元),由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略)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确认书结清前期工作费用,并将下列前期费用相应款项汇入出让人指定账户,必须以实名达账才能有效,不接受代缴或现金缴纳。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略)
2.本次挂牌出让宗海成交价不包括海洋生态补偿费等其他费用,竞得人在取得竞得的宗海后应按相关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七)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为受让宗海的定金,竞得人在缴清第一年度海域使用金、溢价及出让期间已发生的前期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定金无息退还。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竞得人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海域使用权手续的,从违约之日起,(略)日内经出让人催办后仍未办理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原成交确认书自动失效,已交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有权在挂牌竞价开始前和挂牌交易期间暂停、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应当依法暂停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十)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收《福安市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3.擅自撤回挂牌人已受理报价书的。
4.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一)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不按期结清前期费用或逾期或拒绝签订《福安市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2.竞得人签订《福安市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后不按期缴纳出让价款的;
3.因竞得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造成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的;
4.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二)因竞得人违约,出让人可要求竞得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挂牌人另行出让的价格低于原挂牌成交价的,原竞得人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十三)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福安自然资源局重新组织出让。
(十四)参加挂牌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五)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
(略)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