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委托供应商提供中央空调风口改造服务,现将采购事宜意向公开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能够提供符合公告要求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采购要求
我院7-(略)F男更衣室1套中央空调风口移至库房,风机盘管因吊顶高度及管路问题不移动,男更衣原回风口、出风口封堵,管路改至库房,在库房开回风口、出风口。时限要求:(略)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略)元,且报价含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经资格审核后,满足意向公开公告要求,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防止围标窜标,报价材料需提供股权关系情况说明。如虚假应标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三、费用结算
待服务验收完成后,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交与院方,院方收到发票后于三十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全部货款。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单(自拟);
2、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权关系情况说明;
供应商递交采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六、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略)年7月(略)日-(略)年7月(略)日上午(略):(略)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略)号省人民医院7号楼负一层。
七、联系人:(略)
八、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附件:(略)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