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新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已由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函同发投函〔(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厦门市同安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类别:(略)
2.3 招标类型:(略)
2.4 招标项目规模、范围、标段划分:(略)
2.5 合同估算价:(略)
2.6 计划工期:(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略)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略)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合格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3.7其他:(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均可免费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2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5 月9 日9 时(略) 分,开标地点:(略)
5.2本工程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以下两种方式递交:
(1)邮寄方式,邮寄地址:(略)
(2)现场递交,现场递交时间:(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厦门市同安区政府网(网址:(略)
(七)其他
7.1 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略)
7.2为推动本工程有序开标,现对本工程开标作出如下修改:
7.2.1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
7.2.2本工程开标时投标人可以自愿到场出席开标会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核查投标人的相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内容均作相应修改,投标人应对所递交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7.2.3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发布的为准。
7.3 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略)
地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