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发布一宗安置型商品房用地信息的公告
(土地市场(略)第(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宗其他住宅用地(安置型商品房)用地信息,接受用地申请。具体如下:
一、用地基本情况:(略)
二、申请资格:(略)
三、提交用地申请要求:
(一)提交用地申请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略)天内,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略)日下午5:(略)
(二)提交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书(格式详附件),并由法定代表人(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2.用地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等,应加盖单位印章);
3.法定代表人(组织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应加盖单位印章)。
(三)联系方式
1、了解地块信息联系方式:(略)
(1)工作时间:(略)
(2)联系电话:(略)
2、提交用地申请联系方式:
(1)工作时间:(略)
(2)地点:(略)
(3)电话:(略)
(四)确定供地方式
在接受用地申请期内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市资源规划局将与意向用地者洽谈明确最终出让方案及规划指标,并签订出让意向书;在接受用地申请期内地块如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具体事项另行公告确定。
四、拟出让用地的建设要求:
1.开竣工时间:(略)
2.建设标准:(略)
3.建设监管:(略)
4.交付验收要求:(略)
5.受让人需承诺地块项目设计方案须征求所在片区被拆迁人集体确认后(由所属街道、片区指挥部征求被拆迁人意见后盖章确认),方可开展项目建设。受让人若确需修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区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申请设计方案变更。
6.信息系统管理:(略)
五、安置型商品房项目的销售条件:
1.住宅部分
销售价格:(略)
销售对象:(略)
2.商业、停车位等配套设施,竞得人须按项目设计方案要求,建成后按照《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明确安置型商品房相关事项的通知》(厦房规〔(略)〕1号)文件要求处置。
3.销售期限:(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公告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