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略)号】伴湖观澜景观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伴湖观澜景观绿化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略)
2.2.项目名称:(略)
2.3.项目概况:(略)
2.4.招标范围:(略)
2.5.工期:(略)
2.6.质量要求:(略)
2.7:(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略),(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及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6、本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略)】(略)号文)
8、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参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略)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略)5年7月8日至(略)5年7月(略)日
每天上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
4.2.地点:(略)
4.3.方式:(略)http:(略)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略)
办理CA证书:(略)
4.4.售价:(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略)年7月(略)日9 时(略)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其他补充事项
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监督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