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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自然资源局、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三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明市台江片区C-(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略)
宗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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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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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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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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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容建筑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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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用途
及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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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起
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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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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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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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P(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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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台江片区C-(略)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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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其中a地块(略).(略),b地块(略).(略),公共通道(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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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容积率≤1.(略)(1.0<a地块≤1.(略),1.0<b地块≤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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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a地块<(略),b地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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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略)年;商服用地—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商务金融、其他商服用地,出让年限(略)年;幼儿园及公共通道用地为划拨用地。用地期限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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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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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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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出让条件、规划条件详见该地块拍卖出让方案及规划设计条件(条字第(略)-(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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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付款方式
第一期:(略)
第二期:(略)
竞得人未按期支付出让金的,自迟延支付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略)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四、地块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土地竞得人,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不小于人民币(略)万元的整倍数,拍卖过程中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6月3日,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报名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6月3日(略):(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略)年6月3日(略):(略)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略)年6月4日(略)时(略)分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进行。
七、其他事项
地块公开出让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权属登记并注销该地块范围内原登记的不动产权,如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略)天内携带有效不动产权属证书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 :(略)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5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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