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拍卖出让PS拍-(略)-(略)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于(略)年7月(略)日上午(略)时在莆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公开拍卖PS拍-(略)-(略)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略)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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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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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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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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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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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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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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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拍-(略)-(略)号(城厢区月塘南片区地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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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文献分区单元月塘南基本单元((略)-(略)-H2) 新梅路南侧地块详细规划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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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城镇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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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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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城镇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略)年、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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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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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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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审〔(略)〕(略)号为准。(详细资料见地块出让文件)。
二、竞买资格要求及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闽〔(略)〕(略)号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
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承诺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书》,否则拍卖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三、 确定竞得人方式
该宗地以权属净地并采取“竞地价”方式公开拍卖出让,拍卖起始价9.(略)亿元,加价幅度(略)万元,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略)
1、开户行:(略)
竞买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没有开具发票凭证,竞买保证金入账情况由专人在拍卖会开始前半小时内到相应银行查询,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以银行服务窗口提供的入账对账单为依据,拍卖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竞买保证金入账对账单予以确认。
五、出让价款支付要求
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略)%,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略)%。
六、购买材料时间
有意竞买者请于(略)年7月4日至(略)年7月(略)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略)元),售后不退。
七、看样时间(略)年7月4日至(略)年7月(略)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联系。
八、特别提示
1、城厢区月塘南片区排涝工程(新梅溪(沟头片区至新梅路段)排水管涵改道工程)位于该宗地东侧红线与建筑退距线之间,竞得人项目施工时须注意保护,若有损毁由竞得人自行修缮并承担费用。
2、该宗地新建楼盘一手房户,适龄子女凭《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已落户的可纳入南门学校初中部划片范围,二手房户按照当年招生政策接受调剂。
3、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应与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签订《城厢区月塘南片区地块四无偿配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协议书》,具体内容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厢区月塘南片区地块四配建相关设施的函》(莆城政函〔(略)〕(略)号)为准,详见《城厢区月塘南片区地块四无偿配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协议书》。
九、本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资料为准。
联系电话:(略)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二○二五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