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洛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洛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细要求见规划技术要点通知书)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总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拍卖报价开始时间 |
LNTD-(略)-(略) | 陈吴乡东寨子村 | (略).(略) | 工业用地 | 容积率≥1.0;建筑密度≥(略)%;绿地率≤(略)% | (略)年 | (略).(略) | (略).(略) | 5 | (略)年7月(略)日(略)时 |
二、竞买申请条件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存在土地违法、违规、违约等行为的除外(详见《出让须知》的要求)。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的,要在联合竞买协议中明确各方出资比例及签订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为联合体或新成立的公司。
三、确定竞得入选人方式
1、本次网上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2、地块如未设底价的,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3、地块如设有底价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四、拍卖活动网址和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网上拍卖活动在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略))进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地块的《出让须知》等文件。申请人按规定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详见:(略)
五、报名及保证金截止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略)日(略)时。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略)日(略)时。
申请人须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竞买保证金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交纳,保证金账号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户。
提示:(略)
六、拍卖时间
网上拍卖报价开始时间为:(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动,以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拍卖出让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手续,逾期由竞得入选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上述地块不设置出让底价。
(四)该宗地按标准地出让。
(五)如对上述地块权属情况有异议的,请与洛宁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八、联系方式
出让方:(略)
承办方:(略)
洛宁县自然资源局
(略)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