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福建海峡银行(略)年金融债主承销商网上报名公告
本公告为福建海峡银行(下称“我行”)(略)年金融债主承销商资格入围报名公告。入围单位可参与我行金融债主承销商项目谈判。公告期间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报名。
一、项目介绍
因发行金融债需要,拟聘请主承销商为我行(略)年债券发行提供主承销服务。(备注:(略)
二、资质要求
(一)营业范围要求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证券公司或商业银行,成立时间(略)年(含)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略)亿元;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二)信誉状况要求
最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出现重大风险事件,最近一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三)承销经验要求
1、牵头主承销商(证券公司):(略)
2、联席主承销商(证券公司):(略)
3、联席主承销商(商业银行):(略)
4、证券公司应组建不少于5人的团队开展本次承销项目,团队成员中至少2人具有3年以上商业银行债承销工作经验,须提供团队成员简介及相关证明文件;商业银行应组成不少于3人的团队开展本次承销项目,团队成员中至少2人具有3年以上商业银行债承销工作经验。须提供团队成员简介及相关证明文件。
(四)同一供应商不能同时参与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报名。
(五)公开征集阶段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网上公告及资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本次网上公告时间自(略)年6月(略)日8:(略)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递交。
报名时应填写《福建海峡银行意向合作入围资格报审表》(详见附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审表及其他纸质报名文件递交或邮寄(以运单信息为准)至我行。
2、电子文档备案。
报名文件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本公告记载的我行电子邮箱备案。邮件名称格式统一为“福建海峡银行(略)年金融债牵头主承销商项目报名+供应商名称”/“福建海峡银行(略)年金融债联席主承销商项目报名+供应商名称”,报名信息包含公司名称全称、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应与报名表一致。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实体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
2、公告期间均可以递交报名材料,为防止缺件、漏件的补充,请备好材料后尽快递交。我行有权拒收报名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报名文件。
3、我行有权要求报名的单位提供相应的原件或其他文件佐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
4、报名文件均应当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随报名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简体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并以简体中文为准。
5、报名材料不作为项目的谈判材料。
六、资质材料报送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略)
部门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邮政编码:(略)
七、其他
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我行员工存在违规或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向我行纪检组织反映:
1、举报电子邮箱:(略)
2、举报信箱:(略)
3、举报电话:(略)
4、举报信邮寄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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