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产交〔(略)〕第(略)号
晋亿信拍公字〔(略)〕第(略)号
受委托,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一:(略)
标的二:(略)
注:(略)
二、拍卖时间:(略)
三、拍卖地点:(略)https:(略)g.cn)以网络增价方式公开拍卖。
四、拍卖标的展示时间:(略)
有竞买意向者,请于(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7月(略)日(略):(略)
审核单位联系人:(略)
2.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将获得山西省晋中市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出具的《山西省晋中市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废旧设备、废铁及废旧物资拍卖资格确认书》。竞买人须凭此确认书前往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签订拍卖文件,参与竞价。
3.竞买保证金:(略)
账户名称:(略)
银行账号:(略)
开户银行:(略)
行 号:(略)
4.特别提示:(略)
七、资格审核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1.资格审核截止时间:(略)
2.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略)
八、联系人:
1.山西省晋中市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九、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及成交价款交纳注意事项:
1.买受人应当在网络竞价后三日内缴纳清全部成交价款。
2.拍卖标的一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同委托人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买受人在(略)日之内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标的的清运并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同拍卖人结算清全部价款及拍卖佣金、产权交易费,拍卖人根据委托人出具的书面通知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保证金至买受人原账户内。
3.拍卖标的一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三日内向拍卖人缴纳预付成交价款(金额为成交价的(略)%)。最终结算价款按以下公式计算:(略)
4.拍卖标的二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用以担保买受人后续履约行为。待买受人同委托人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买受人在(略)日之内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标的的清运并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同拍卖人结算清全部价款及拍卖佣金、产权交易费后,履约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买受人原账户内。
5.拍卖标的二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三日内向拍卖人缴纳预估成交价款=预估重量×成交单价,最终结算价款以委托人同买受人过磅后的实际重量×成交单价结算。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标的的拆除作业,作业完毕随即协同委托人就标的实施过磅流程,以此精准锁定最终结算价款。若前期缴纳的预估成交价款金额高于最终结算应付款项,委托人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拍卖人将多余款项无息退还买受人;反之,若预估成交价款金额不足,买受人则需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款项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标的过磅流程中产生的过磅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的有关参考资料及其数据均来源于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仅按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数量、重量、品质及瑕疵等)进行拍卖,标的交割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数量、品质及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承担责任;拍卖人通过拍卖图录、状态报告等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对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担保。竞买人承诺自行审查拍卖标的原物的现状,并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仅限于委托人提供的拍卖清单所列范围,未列入拍卖清单的财产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但因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存放条件等),致使拍卖清单所列标的或有缺失、缺件或损毁现象的,委托人、产权交易中心及拍卖人不作担保。
3.本次拍卖标的移交人即委托人在规定期限内依标的物现状向买受人移交标的;此次拍卖标的为不含税价,按委托人要求,在给买受人出具税票时,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具有法律效力,竞拍是竞买人的真实意图,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竞价后三日内缴纳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按成交价款为基数3%的拍卖佣金和按成交价款为基数3%的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拍卖人与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逾期支付,买受人须每日按欠款金额的2%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延期付款超过5个工作日,买受人仍未交清全部款项,视为买受人自行放弃买受成交标的,拍卖人及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单方解除《成交确认书》,并扣除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持《成交确认书》至委托人处移交标的,并同委托人签署《废旧固定资产交易协议书》《废旧物资交易协议书》,标的移交之后拍卖人不再负责;若三个工作日内未办理接收手续,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的所有权,委托人可另行处理,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费不予退还。
6.委托人自移交之日起,视为标的物责、权、利已移交,买受人须自行看管,如因任何意外导致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同委托人办理完移交手续后,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标的的清运工作,每逾期1日应扣除买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略)元;若买受人在约定时间内未进行标的接收及完成清运,视买受人违约,其所交纳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如在清运过程中买受人违反委托人要求,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限期整改,若买受人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委托人有权扣除相应比例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的2%,并保留追究买受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的权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买受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移除标的物的,买受人提出申请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期期限。
8.拍卖标的须由买受人自行组织拆除、运输及处置,所涉及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在接收标的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规范要求,自行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拆除队伍,配备齐全的拆除工具、设备与防护用具进行拆除作业;并自行负责组织工具完成标的运输及后续处置,做好标的看护、保全与数量记录工作。在拆除、运输及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纠纷、对周边建筑物/设施/第三方权益造成的损害、施工现场破坏、环境污染(含噪音污染)、道路房屋损坏、人员安全事故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及纠纷处理责任。买受人还需负责妥善处理拆除后的建筑垃圾与废弃物,确保拆除现场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符合环保等部门规定,并负责清理运输沿线产生的相关问题。上述所有责任和后果均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
9.竞买人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竞买人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时,视为已对拍卖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外观、质量、数量、使用状况等各个方面)。
(略).拍卖成交时,中拍平台会提示买受人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拍卖成交价×0.(略)%),请按中拍平台要求的支付方式进行,否则拍卖人将无法与买受人结算。
(略).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山西省晋中市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
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