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建设工程电缆采购(三次)
询比采购公告
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建设工程电缆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略)
1.2采购项目编号:(略)
1.3采购人:(略)
1.4采购代理机构:(略)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略)
1.6成交供应商数量:(略)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略)
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建设工程电缆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电缆产品的供货、中间检验、出厂检验和试验、包装、上车装吊、运输(含保险)至买方指定地点、现场验收、配合调试验收、提供技术援助、指导、技术资料、技术服务、保修期内外的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交货期:(略)
2.3质量标准:(略)
2.4交货地点:(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略)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供应商自(略)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电缆供货业绩(注:(略)
(3)供应商应提供(略)年度至(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响应。
注:(略)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略)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略))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略))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略)
4.2询比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略)
(2)支付方式:(略)
(3)发票领取:(略)
4.3获取方式:(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略)日9时(略)分,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略)号随园大厦(略)层F座。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略)trade.com.cn/)上发布。
注:(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