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一、项目情况 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管委会拟出租政府储备土地SM-(略)-2地块,地块位于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二期B片宏达路和广泰北路旁,现该地块规划分为北面和南面对外出租。其中,标的1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政府储备土地SM-(略)-2地块内北面,面积为(略)平方米;标的2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政府储备土地SM-(略)-2地块内南面,面积为(略)平方米出租。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一)挂牌底价。标的1挂牌交易底价为月租金总价3.(略)万元(含税);标的2挂牌交易底价为月租金总价4.(略)万元(含税)。标的1的竞价保证金为(略)万元,标的2的竞价保证金为(略)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0.1万元的整数倍。 (二)竞价人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按现状挂牌出租,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租赁期限为2年,无免租期。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租金按月支付,竞得人必须在每月的(略)日前支付当月月租金。 (五)承租人租赁该地块应用于临时工棚、临时仓储用途,不得用于存放危化品和涉污染品。 (六)该土地属于政府储备土地,政府收回时需无条件配合。 三、项目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办理正式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临时租赁协议。 四、竞价保证金的处置 (一)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提交临时租赁协议原件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二)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协议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五、联系方式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咨询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