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挂牌出让公告
莒南自然资规让预字﹝(略)﹞(略)号
为充分了解市场需求,科学合理安排供地规模和进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下列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挂牌出让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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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略)-G(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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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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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县城西一路东侧、北二路南侧,北至北二路,东至文博路,西至西一路,南至北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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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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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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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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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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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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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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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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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略)
建筑密度:(略)
绿地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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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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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GB(略)W(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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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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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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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申请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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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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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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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略)-G(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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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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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县城文博路西侧、顺河路北侧,北至北一路,东至文博路,南至顺河路,西至莒南县人民政府储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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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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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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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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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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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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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略)年、商业用地(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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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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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比1:(略)
建筑密度:(略)
绿地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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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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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GB(略)W(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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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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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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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申请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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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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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政策等另有规定及列入临沂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的外),均可申请。
三、公告期限
本次预公告期为(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7月(略)日。意向人可在公告期内就地块出让起始价格、开发建设要求等事项进行咨询。
四、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于(略)年7月(略)日下午4:(略)
申请人足额缴纳预申请保证金并经交易系统确认后,方为具有预申请资格的竞买人。
申请人缴纳预申请保证金,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办理。
五、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莒南(略)-G(略)号(不动产单元号(略)GB(略)W(略))实行用地预申请制度,预申请保证金为(略)元;参加用地预申请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为(略)元,竞买人需在出让公告报名期内按竞买保证金数额补齐差价,土地出让成交后,须在(略)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未参加用地预申请的竞买人,土地竞买保证金为(略)元。本宗地与莒南(略)-G(略)号地块搭配出让,竞买人须同时报价、同时竞得;竞得者须根据规划要求,建设一座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5万平方米的集中式购物中心(不包括酒店、专业家居建材市场、批发市场、会展演绎游乐场等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6.5万平方米(需整体持有不得分割转让)。
2、莒南(略)-G(略)号(不动产单元号(略)GB(略)W(略))实行用地预申请制度,预申请保证金为(略)元;参加用地预申请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为(略)元,竞买人需在出让公告报名期内按竞买保证金数额补齐差价,土地出让成交后,须在(略)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未参加用地预申请的竞买人,土地竞买保证金为(略)元。本宗地与莒南(略)-G(略)号地块搭配出让,竞买人须同时报价、同时竞得;需按照《临沂市高品质住区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控制要素进行建设。
3、预申请人不参与竞买的,预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注意事项
(一)出现以下情形的,用地预申请将不被接受:
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预申请的。
2.未在公告的用地预申请截止时间前缴纳预申请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额的。
出现前款第二项情形时,申请人已缴纳的预申请保证金款项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二)宗地正式挂牌出让时,预申请人缴纳的预申请保证金资金转为竞买保证金,预申请人应在出让公告报名期内按竞买保证金数额补齐差价。竞买保证金具体数额以公告为准。
(三)地块正式出让公告发布后,预申请人应按照挂牌出让文件要求参与竞买并报价。预申请人不参与该地块竞买的,预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预申请人可在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正式挂牌出让时单独参与竞买,也可和其他未提出用地预申请的申请人联合竞买(挂牌出让公告载明不接受联合申请的除外)。联合竞买的,由预申请人代表联合竞买各方(需签署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参与相应地块的竞买活动。
(五)预申请人已完全履行相关义务但未竞得地块的,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缴纳的资金或解除银行保函,不计利息。
七、联系方式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地址:(略)
咨询电话:(略)
技术支持:(略)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