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阳市秦都区仓宏路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EPC)已由咸阳市秦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咸秦发改[(略)](略)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咸阳市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略).(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3 项目投资总额:(略)
2.4 计划工期:(略)
2.5 标段划分:(略)
2.6 招标范围:(略)
2.7 其他:(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略)
3.2 标段名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