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费县上冶镇“百千工程”广场提升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略)年费县上冶镇“百千工程”广场提升项目一标段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二、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三、招标方式:(略)
四、项目内容:
1、工程概况:(略)
2、标段划分:(略)
3、资金来源:(略)
4、工程招标范围:(略)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工期:(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人资格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所有资格审查资料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后的上传材料为准,投标人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能参与下一步评审。
六、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略)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lyjxhzb@(略).com。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略)
2、开启地点:(略)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九、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
监管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