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蓟州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已经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以蓟审批一〔(略)〕(略)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区政府统筹。招标人为天津市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略)
工程概况:(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1)一标段:
标段名称:(略)
2.3 监理服务期限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略)年8月(略)日,计划完工日期为(略)年8月(略)日,计划工期为(略)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资格业绩要求
一标段:
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近五年((略)年8月1日~(略)年7月(略)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
3.2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一标段:(略)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略)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投标人应于当日(略)时(略)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略)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网址:(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网址:(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略)
受理负责人:(略)
电话:(略)
?
异议受理单位:(略)
受理负责人:(略)
电话:(略)
?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