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外观、数量、地径、胸径、冠幅、长势、内在质量及存活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移交时数量不作清点,若有缺失不影响成交价格。委托人及拍卖机构对标的物的外观、数量、地径、胸径、冠幅、长势、内在质量及存活状态等不给予任何方面的保证或担保。竞得人在处置过程中,若发生安全等问题,一切责任及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委托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自行判断、决定竞买行为。 2、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自行按照有关规定清运标的,如在移运过程中出现标的丢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物损失等相关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法律法规及经济等责任。 3、竞得人自行移走所有苗木,该苗木资产全部从原地移除,并及时将所涉土地按有关规定予以整平恢复,所产生的费用(包含不限于搬迁费、人工费、运输费、整平费以及因违规操作所造成的赔偿罚款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苗木清运时间为7个工作日;逾期超过5日,委托人将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清空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造成的苗木等损失委托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4、在苗木移除过程中不排除会与当地村民发生纠纷的可能;故为了本次苗木顺利交付,尽量避免各方产生矛盾,委托人特别建议:(略) 5、竞得人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非不可抗力因素5日内拒不受领拍卖标的的,视为竞得人主动放弃拍卖标的,做违约处理,所缴纳的一切款项均不予退还,代理机构经委托人同意后将标的再行拍卖。 6、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成交后六个月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成交价款,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7、若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