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 !supportLists]第一条
[endif]凡参加网络竞价的意向承租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if !supportLists]第二条
[endif]获取竞买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意向承租方按出租条件要求,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报名单位竞买账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产权类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上传报名有关资料,已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请按照交易系统生成的子账号及显示金额,按时足额完成保证金交纳,并务必点击“保证金查询”确认到账情况。(注意:(略) 重要提示:(略)
[if !supportLists]第三条
[endif]意向承租方进行平台注册、标的报名及点击出价等行为必须是本人操作,支付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账户必须是本人账户。不得代报名、代打款,否则因无法核实承租方身份及款项是否到账等风险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if !supportLists]第四条
[endif]本次标的出租均以标的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实地、仔细察看标的物,应充分重视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一旦报名成功,进入网络竞价系统则视为对该竞买物品已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买成功后不得对所竞得的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意向承租方须实地查看标的物,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经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后方可参与网络报名。
[if !supportLists]第五条
[endif]网络竞价结束后,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次性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付清首期成交价款,向西安工程大学指定账户缴纳押金,同时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应于每期租金到期前三十日内向西安工程大学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下期租金。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及付清成交价款、押金、代理服务费等,视为承租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付。
[if !supportLists]第六条
[endif]特别说明 1、标的物的实际面积、用途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建筑现状(含门窗等)及水、电等公共设施的现状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踏勘现场确认。 2、房屋主体工程不得改造。房屋其他装修改造,不得危及质量安全,且须事前获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房屋装修前需将装修改造的设计、施工方案及相关图纸、资料的复印件、装修协议等提交出租方备案。装修改造施工前后安排,设施使用、维修及安全保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出租方不做任何补偿。房屋装修改造及新增固定设施的产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3、不得经营面向中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网吧、娱乐、洗浴、成人用品及国家法律、法规,学校不允许的培训类等业态。不得用于KTV、棋牌室、游戏机房等扰民业态之用,不得用于餐饮业态、汽修及超市便利店。不得群租、不得存放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改变房屋结构,并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各类地方性法规及文件,遵守有关物业管理规定,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管理。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经营业态,超范围经营。如擅自改变经营业态,限期一个月整改完毕,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本次出租房屋目前为空置状态,由出租方负责落实房屋交付相关事项。 5、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拆迁等无法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或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出租方对租赁房产管理方式进行调整等原因造成不能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6、承租方须按标的物成交价一次性支付2个月的租金为押金,合同终止并完成房屋交接手续后,出租方将押金如数无息退还承租方。 第七条 承租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如因此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等后续手续,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代理服务佣金:(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