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金融网络查控系统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略)
2.拟采购对象的说明
公安部、高法、高检、国家监委、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安全部、税务总局线上司法查冻扣业务连续性保障及郑州银行金融网络查控系统维保。
3.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金融网络查控系统由上海睿民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具有较强的专有性和技术依赖性。为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避免因更换供应商导致的技术交接风险、兼容性问题。参照《郑州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条件,满足“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条件。本项目拟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供应商名称:(略)
2.供应商地址:(略)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论证意见 |
| 陈玥 | 河南省直保障房管理中心 | 副高 | 见附件 |
| 侯清峰 | 河南省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高工 | 见附件 |
| 王振霄 | 河南省地质环境调查院 | 高工 | 见附件 |
附件:(略)
四、公示期限
(略)年7月(略)日8时(略)分至(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略)年7月(略)日8时(略)分至(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略)年7月(略)日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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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