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提升分级诊疗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采购计划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投标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供货期:(略)
服务地点:(略)
质量标准:(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略)-(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略)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略)年(略)月(略)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4信誉要求:(略)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方式:(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电 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