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常州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略)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主要是公共环境保洁服务,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停车场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废弃物的清理,环境消杀;保安服务,包括车辆引导和停泊服务,安全监控和门卫管理、保卫巡视服务;会议及其他服务,包括会前准备、会议服务、会后整理、报刊杂志分发等工作,项目需(略)名保安保洁人员(投标人须指定1名非专职负责人)为(略)处办公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按采购文件、投标人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服务标准执行。 | 三年,项目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确认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期限总累计不超过三年;确认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不再续签。在合同履行期内,如遇政策调整、项目预算变化等情况导致采购人需项目终止的,届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友好协商,按协商结果终止服务不再续签。 | 按采购文件、投标人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服务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