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意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于本项目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与代理机构联系获取采购文件。电话:(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附件及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所有服务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略)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崇州大道(略)号紫琅科技城3号楼腾讯双创社区(略) 参加磋商活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项目演示、答辩:(略)
4.对采购方式、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磋商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认证、业绩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受平台格式限制,招标公告具体内容以本公告附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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