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税务注销咨询及代理服务项目
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税务注销咨询及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第二次公告),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招标内容:为上海邮政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可享受吸收合并、特殊重组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前提下的税务登记注销税收筹划并出具专业咨询意见;代办指定主体税务登记注销过程中各类涉税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各税种优惠政策备案,取消跨区税源,与注销相关产权变更手续及取得清税证明等。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略)年1月至今至少1个特殊重组等重大涉税事项提供咨询报告的项目业绩(以合同、发票或审定单所载内容为准);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
3、投标人近三年来,每年业务收入超过(略)万元;
4、投标人可以开具与报价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6、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略)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8、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三、报名时间、方式:(略)
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 (略) 年 7 月 (略) 日至 (略) 年 7 月 (略) 日,将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发送至邮箱:(略)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略)
1、报名登记表
2、法人营业执照
网络报名请将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如有缺漏,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邮件名称请注明报名公司名称、报名项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开标: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2、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发布。
3、公告有效期:(略)
4、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邮箱:(略)
附件:(略)
报名登记表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税务注销咨询及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 |
项目编号 | SHYZCW(略)-(略) |
参加包段 | (本项目不分包) |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 (填写完整的单位全称,必须与投标文件上的投标人一致,另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办公地址 | |
成立时间 | |
注册资本(万元) | |
其它资质要求应答 | (招标文件如有其它资质要求,必须在此项填写完整,另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扫描件) |
授权代表 | (填写联系人姓名)请填写一个固定联系人,如有变更请来函告知。 |
授权代表手机 | (填写联系人手机)有关信息会短信发送至手机,请关注并收到后回复。 |
授权代表座机 | |
授权代表邮箱 | (填写联系人邮箱)有关文件会邮件发至您邮箱,请收到后注意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