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新昌县鸿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方”)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
1.1、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要求 | 预算(元) |
1 | 新昌县(略)-(略)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质委托检测项目 | 1项 | 对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水质按要求进行检测 | (略) |
1.2、服务期限:(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略)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公告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潜在供应商只有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并获取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作“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5.售价(元):(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投标地点(网址):(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网址):(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略))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略)〕8号)已分别于(略)年1月(略)日、(略)年2月1日、(略)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略)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七、招标公告发布:(略)
八、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方名称:(略)
采购方地址:(略)
操作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操作执行人:(略)
质疑答复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略)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地址:(略)
采购单位:(略)
代理机构:(略)
(略)年7 月 (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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