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波市北仑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北仑区局管水利工程物业化项目((略)年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略)
质量要求:(略)
安全要求:(略)
合同履约期限:(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网址):(略)
方式:(略)
售价(元):(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投标地点(网址):(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网址):(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略))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略))8号)已分别于(略)年1月(略)日、(略)年2月1日和(略)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略)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落实的政策:(略)
6.投标文件制作:
6.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略)
6.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略)
6.3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6.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强制要求,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提供)的递交:
6.4.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略)
6.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开标现场(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略)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略)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略)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