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标的为(略)只羊,其中2岁小尾寒羊母羊(略)只、4岁小尾寒羊母羊(略)只、5岁小尾寒羊母羊(略)只、小尾寒羊羔羊(略)只、小尾寒羊种公羊(略)只(活体羊性别以实地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饲养于满洲里市四头山牧场。挂牌底价为(略)只活体羊的打包价格,交接过程中不允许受让方对标的进行挑选。 转让方提供文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心查阅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自行做好标的交易后的防疫、安全工作。 2、标的存放地点为:(略) 勘验标的联系人:(略) 3、本次标的转让后,转让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普通发票(若受让方需要)。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略) 5、转受让双方标的交接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动物防疫的相关要求。 6、此次转让标的物系活畜,转让方保证标的物交接时为活体,交接完毕后(以标的装至运输车辆上即为交接完毕)转让方不对标的物的健康状况负责,无论受让方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办理资产交接前出现自然淘汰情况,转让方按实际存活数量与受让方交接,相应部分的交易价款由转让方在标的交接完毕后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退款金额计算公式:(略) 7、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物存放地址运输,因整理、装卸、运输、饲养、管理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及经营风险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验环节产生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运输相关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对此类费用做任何补偿。 8、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9、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略)、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