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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及直补结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1 河南-信阳-新县
所在地区: 河南-信阳-新县 发布日期: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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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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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新县(略)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及直补结余资金项目
项目编号 A(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略)-(略)-(略)-(略)-(略)
交易分类 水利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市辖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县(略)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及直补结余资金项目已由信阳市水库移民安置服务中心、新县水利局以信水移扶﹝(略)﹞6号、新水文﹝(略)﹞(略)号批复,项目代码:(略)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 项目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项目总投资:(略)

2.4 项目概况:

大中型:(略)

直补结余:(略)

2.5 标段划分:(略)

2.6 质量要求:(略)

2.7 工期要求:(略)

2.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⑤(略)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⑥近三年((略)年、(略)年、(略)年)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略)年、(略)年、(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2 投标人需出具(略)年7月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3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评委需在线查询投标人失信记录,核实投标人截图准确性。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略)

4.2 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T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4.4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略)

4.5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5.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略)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略)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 投标人(供应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须扫描编制在投标(响应)文件内,同时须上传至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评委评审时,必须核对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库信息,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7.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略)〕(略)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高于(略)元。

7.4.代理机构应在法定期限内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交易双方已签订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监督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