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滩大围达标加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增发改投批[(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略)
2.1.2工程建设地点:(略)
2.1.3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石滩镇,对石滩大围按(略)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达标加固,加固长度(略).(略)km,堤线基本沿现有堤线,其中:(略)
2.1.4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略)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略)
2.2.2监理范围:(略)
2.2.3监理服务期:(略)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注:(略)
注:(略)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专业为水工建筑,执业单位为本投标单位)。
注:(略)
3.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且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已签字确认。
3.7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注:(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略)
注:(略)
4.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8月6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5.3开标开始时间:(略)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5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6投标人应自行检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略)
7.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7.1 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建管〔(略)〕(略)号)。
7.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略)
7.3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注:(略)
8.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
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略)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招标监督机构:(略)
地 址:(略)
监督电话:(略)
(略)年7 月(略) 日